保修服务条款
1. 花尽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花尽)提供斐尔可(FILCO)产品售后服务的方式:
1.1. 技术支持服务:消费者在使用斐尔可(FILCO)大陆行货产品的过程中如遇到任何问题,欢迎拨打服务电话021-54160002或登录斐尔可(FILCO)中文官方网站的 FAQ页面 查询常见问题解决办法。
1.2. 保修服务:在保修有效期内的产品,若出现确因厂方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消费者可以邮寄故障产品到斐尔可(FILCO)大陆官方售后服务中心得到相应的免费保修服务。
2. 斐尔可(FILCO)产品售后服务细则
2.1. 斐尔可(FILCO)产品的保修有关规定的定义
2.1.1. 斐尔可(FILCO)产品的保修期限以产品包装上标注的质保期限为准。附件以及键帽和电池等磨损消耗品不在保修范围。
2.1.2. 保修有效期:开始日期以原始购货发票或收据的日期为准(如不能追溯购买日期,则按照产品序列号之出库日期推算)。
2.1.3. 有效保修凭证的定义:有销售时间,型号序列号填写完整,有授权销售单位的签章的购物收据。
2.1.4. 发票或有效收据的定义:有售出单位的签章,经当地国家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购物凭证。
2.2. 斐尔可(FILCO)产品的保修承诺
2.2.1. 保修有效期第1至7天,如所购产品出现因厂方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消费者可以选择更换或者免费修理,如消费者选择更换,斐尔可(FILCO)服务中心将免费为消费者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商品;同型号同规格产品停止生产的,则调换不低于原产品性能的其他型号产品,更换产品在收到故障产品之日起3个工作日之内完成。
2.2.2.保修有效期第8日至保修有效期终止,如所购产品出现因产品自身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斐尔可(FILCO)服务中心将产品提供免费保修。 2.2.2.1. 保修方式(以下两种方式可供斐尔可(FILCO)服务中心选择)
A. 对于无法维修的产品以同型号良品进行更换,若无同型号良品,则以不低于原产品性能的同系列产品进行更换;
B. 对原产品进行维修。
2.2.2.2. 承诺时限:
A. 以同型号良品进行更换的承诺时限:自收到故障产品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B. 对原产品进行维修的承诺时限:自收到故障产品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2.2.2.3. 产品保修后,其保修期仍延续原产品的保修期。
2.3. 斐尔可(FILCO)产品有偿维修服务规定
2.3.1. 斐尔可(FILCO)产品超出花尽公司所规定的保修期限或因消费者未依据产品使用说明书或未依据说明书所指示的电脑工作环境使用、维护、保管所导致的故障和损坏,消费者可以选择有偿维修服务。
2.3.2. 维修方式(以下两种方式可供消费者选择)
2.3.2.1. 以同型号良品进行更换,若无同型号良品, 则以不低于原产品性能的同系列产品进行更换;
2.3.2.2. 对原产品进行维修。
2.3.3. 有偿维修服务的承诺时限:自收到故障产品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2.3.4. 有偿维修后所更换的部件的保修期限为:3个月(只针对所更换的部件进行免费保修)。
2.3.5. 维修费用以花尽公司确定的数额为准。
2.4. 斐尔可(FILCO)产品实行全国范围联保。无论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任何地方购买我司斐尔可(FILCO)大陆行货产品,在使用过程出现因厂方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均可在斐尔可(FILCO)服务中心获得保修服务或有偿维修服务。
2.5. 产品返修方式:消费者的产品需要保修服务时,应提供有效保修凭证或有效原始购物发票或收据,携带或邮寄(邮费自理)故障产品到斐尔可(FILCO)大陆官方售后服务中心得到相应的保修服务。无论产品是否经过保修处理,除用户特别要求亲自取件外,产品以快递运送方式送还用户,并由用户承担返回时的运输费用。消费者的产品需要有偿维修服务时,邮寄(邮费自理)故障产品到斐尔可(FILCO)大陆官方售后服务中心得到相应的服务。花尽公司将把产品以快递运送方式送还用户。
2.6. 属以下情况之一的斐尔可(FILCO)产品,花尽不提供免费保修服务:
2.6.1. 不能出示产品有效保修凭证和有效原始购物发票或收据,同时产品原序列号标签有涂改、替换、撕毁的现象、产品没有序列号或保修凭证上的产品型号或编号与产品实物不相符合的。
2.6.2. 产品超出花尽公司所规定的保修期限。
2.6.3. 产品内特有说明不在保修范围内的产品或产品的可分离部件。
2.6.4. 随机资料(使用说明书、保修证书、凭证、光盘介质、软盘介质等)。
2.6.5. 因人为因素造成的产品故障,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进入液体、食物残渣、蟑螂、烟灰,外力损坏,人为拆解致损等情况,斐尔可(FILCO)不承担相应责任。用户可选择售后部门进行付费维修,往返寄送维修的快递费用由用户承担。
2.6.6. 由非花尽公司授权机构的维修人员安装、修理、更改或拆卸(螺丝孔保护标签破损)而造成的故障或损坏。
2.6.7. 非花尽正规销售渠道销出的产品(比如,非正常渠道进口的产品及假货)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购买的斐尔可(FILCO)产品。
2.6.8. 使用盗版软件或因病毒感染而导致故障或损坏的。
2.6.9. 意外事故或其它不可抗拒力造成的损坏。
2.7. 所有权
斐尔可(FILCO)服务中心为您更换产品后,原故障产品将由服务中心收回并拥有所有权。
3. 其他说明
3.1. 本条例适用于花尽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销售的全系列斐尔可(FILCO)品牌产品。
3.2. 本条例适用于花尽产品的最终使用者。
3.3. 花尽公司对其产品包装内所有的硬件产品,在符合花尽公司保修条件下予以保修服务。此服务仅限于出现质量问题的产品,而不包括赔偿购买者利益损失及其他意外情况造成的任何直接或间接损失。
3.4. 花尽公司只提供本条例所承诺的服务,不对任何销售人员或销售商作出的超出本条例内容的承诺负责。消费者应向做出该承诺的机构或人员索要各种证明,以保证这些额外承诺能够兑现。
3.5. 条例之解释权归花尽公司斐尔可(FILCO)客户服务中心所有,花尽公司保留变更、修订本条例的权利。
3.6. 花尽公司保留对本条例的最终解释权。